VI設計
VI通譯為視覺識別系統,是CIS系統最具傳播力和感染力的部分。
是將CI的非可視內容轉化為靜態的視覺識別符號,以無比豐富的多樣的應用形式,在最為廣泛的層面上,進行最直接的傳播。
戰略性VI設計釋義
一流的VI設計應通過標志造型、色彩定位、標志的外延含義、應用、品牌氣質傳遞等要素助推品牌成長,幫助品牌戰略落地,累積品牌資產。
在標志設計之初,站在品牌戰略的高度,為品牌設計有一定包容性的標志為品牌長遠發展提供延伸空間。
戰略性VI設計原則
1:標志本身的線條作為表現手段傳遞的信息需要符合品牌戰略,降低負面聯想或錯誤聯想風險。
2:標志色彩作為視覺情感感受的主要手段、識別第一元素,須將品牌戰略精準定位,用色彩精準表達。
3:標志外延含義的象征性聯想須與品牌核心價值精準匹配。
4:標志整體聯想具備包容性及相對清晰的邊界,為品牌長遠發展提供延伸空間。
5:標志整體設計傳遞的氣質須符合品牌戰略,整體氣質具備相對具體的、清晰的、強烈的感染力,實現品牌的氣質識別。
有效傳達企業理念(MI)的原則
統一性的原則
為了達成企業形象對外傳播的一致性與一貫性,應該運用統一設計和統一大眾傳播,用完美地視覺一體化設計,將信息與認識個性化、明晰化、有序化,把各種形式傳播媒本上的形象統一,創造能儲存與傳播的統一的企業理念與視覺形象,這樣才能集中與強化企業形象,使信息傳播更為迅速有效,給社會大眾留下強烈的印象與影響力。
對企業識別的各種要素,從企業理念到視覺要素予以標準化,采同一的規范設計,對外傳播均采同一的模式,并堅持長期一貫的運用,不輕易進行變動。
要達成同一性,實現VI設計的標準化導向,必須采用簡化,統一、系列、組合、通用等手法對企業形象進行綜合的整形。
①簡化:對設計內容進行提煉,使組織系統在滿足推廣需要前提下盡可能條理清晰,層次簡明,優化系統結構。如VI系統中,構成元素的組合結構必須化繁為簡,有利于標準的施行。
②統一:為了使信息傳遞具有一致性和便于社會大眾接受,應該把品牌和企業形象不統一的因素加以調整。品牌、企業名稱、商標名稱應盡可能地統一,給人以唯一的視聽印象。如北京牛欄山酒廠出品的華燈牌子北京醇酒,廠名、商標、品名極不統一,在中央廣播電臺播出廣告時很難讓人一下記住,如把三者統一,信息單純集中,其傳播效果會大大提升。
③系列:對設計對象組合要素的參數、形式、尺寸、結構進行合理的安排與規劃。如對企業形象戰略中的廣告、包裝系統等進行系列化的處理,使其具有家族式的特征,鮮明的識別感。
④組合:將設計基本要素組合成通用較強的單元,如在VI基礎系統中將標志、標準字或象征圖形、企業造型等組合成不同的形式單元,可靈活運用于不同的應用系統,也可以規定一些禁止組合規范,以保證傳播的同一性。
⑤通用:即指設計上必須具有良好的適合性。如標志不會因縮小、放大產生視覺上的偏差,線條之間的比例必須適度,如果太密縮小后就會并為一片,要保證大到戶外廣告,小到名片均有良好的識別效果。
同一性原則的運用能使社會大眾對特定的企業形象有一個統一完整的認識,不會因為企業形象的識別要素的不統一而產生識別上的障礙,增強了形象的傳播力。